关于利用“泊头环保产业网”宣传推介我市环保企业的通知
各环保产业企业:
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环保产业的知名度,对外宣传推介我市环保产业,促进我市环保产业的整体发展, “泊头市环保产业网”已开通,现将利用网站宣传推介我市环保产业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;
2、提供企业简介(概况、主要产品、相关业绩、资质情况、获奖情况),并附3-5张相关图片;
3、提供企业联系地址、联系方式、法人或联系人基本情况;
4、注册商标企业提供企业商标图样;
5、建有企业网站的,提供企业网站链接地址。
企业在“泊头市环保产业网”上所作宣传遵循自愿原则,在提供材料上须注明“内容真实”,并加盖企业公章。企业所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企业自行承担,我局概不负责。
我局将对全市环保企业予以筛选,确定一批重点企业在网站上予以优先推荐,请各企业将以上材料报我局环保产业科。
联系人:王振国
电 话:0317--5561030 电子邮箱:hbbthbcyw@163.com
2010年7月23日